工 作 职 责
一、负责大队机构、编制及岗位设置工作。
二、负责大队劳动工资管理工作。
三、负责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、聘任工作;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、聘任工作。
四、负责大队人才招聘工作。
五、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六、负责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七、负责职工的培训工作。
八、负责职工离退休审核、报批工作。
九、负责工资软件的日常更新、维护与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大队职工及企业合同制职工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生育保险、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、使用和管理。
十一、负责大队全民合同制职工、企业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统筹的管理,及对企业合同制职工其他日常人事工作的管理。
十二、负责职工工伤认定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等级鉴定、评残材料的申报及残疾人证年审工作。